2021年10月22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1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的提请,于2021年10月21日任命:

赵洪科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吴树峰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蒋玉锁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富柱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树峰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坤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玉亭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史春雷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文法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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