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我市有关乡村史志立法的建议受到高度重视

本报讯 (通讯员 曹付恒 记者 彭传军)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形成了史志立法项目建议,起草了立法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并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法学专家,部分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以及方志专家的意见、建议。其中条文,对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的法律定位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2016年初,菏泽市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基层史志研究机构菏泽市村镇志研究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曹县的王银香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修改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希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坚持创新理念,重视乡村史志的编修,尽快构建我国史志领域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这个建议被大会列为8368号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答复。同时,《人民日报 内部参阅》刊登我市《曹口村志》主编曹恒顺、牛光芝的文章《将村镇志编修纳入<地方志工作条例>》,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从而拉开了基层要求改革我国现行“三级”修志体制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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