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超然 记者 胡德光)近日,市开发区法院受理并审结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边某等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经调查,以边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了牟取不法利益,团伙成员通过寻找下线、下线再联系下线办理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网银和U盾、实名制电话卡、身份证照片)的方式,多方收购银行卡四件套,出售给国内外从事非法行为的人员获利。仅在一年间,该团伙通过收卡、验卡、资料统计、分发快递分工配合的方式,共计倒卖银行卡1414张,非法获利2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边某等8名被告违反信用卡管理秩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8名被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结合情节轻重,分别依法对8名被告判处刑罚。
办案法官提醒,出售闲置银行卡不仅有个人信用、财产受损的风险,极有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切记不可为了蝇头小利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