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若生)3月14日,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大黄集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发现一只野鸟坠落在田地里,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且无人看管,不知是否受伤,便想着将其送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大黄集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只野鸟趴在田地中间,身上没有明显伤痕,生命体征正常。“当时我在家门口看到空中飞着四只鸟,其中一只不知道什么原因飞着飞着就掉了下来。”村民曾鲁印说,“于是,我赶紧报了警。”民警对曾先生的做法进行了表扬,随后与曾先生一起将该野鸟带至派出所。经牡丹区森林警察大队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到达后确认,该飞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鸡鹰属隼形目鹰科鹰属鸟类,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0年鸟类红色名录。
据悉,鸡鹰主要捕食老鼠、蛇、野兔或者小鸟,是重要的益鸟。现在我国鸡鹰的数量比较稀少,所以国家将鸡鹰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明确规定不能进行私人养殖。目前,该鸡鹰已被送至林业部门进行救治,待其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或者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