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7日
第A5版:法治菏泽

法官巧调解,让离婚官司多了温度

“女儿跟我,儿子跟你,行吗?”

“行,县城买的楼房给儿子吧。”

“行,就是离婚后我没地方住,能先住着吗?”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老家的房子我不要了。”

“我手里还有6万块存款,给你吧。”

这是不久前发生在巨野县凤凰法庭的一幕,双方当事人没有大吵大闹,没有怨恨咒骂,有的只是心平气和,设身处地,互相谦让,这让此案的承办法官付红莲深受触动。

原告王某和被告马某结婚十多年,育有一儿一女。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付红莲接到该案后,首先向原、被告详细了解了情况,遂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付红莲先把王某带到调解室,缓解其紧张情绪。王某表示和马某早已没有感情,每天都活得很痛苦。因为情绪压抑得了抑郁症,一直在吃药治疗,还有过几次自残的经历。

随后,付红莲让马某来到调解室,听听他的想法。马某表示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让王某满意,无法理解妻子为什么一直坚持离婚。而当马某得知妻子王某曾有过自残的经历时,才终于明白王某对这段婚姻是如此绝望。他同意离婚,因为觉得离婚对二人都是一种解脱。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付红莲把两人喊到一块,说道:“既然你们都想离婚,都认为离婚是解脱,那我也就不劝你们和好了。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及财产,得处理明白了。你们结婚这么多年,你们两个人不能说都有错,但也不能说都没错,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你们是否会做得更好?离婚不是结束,你们之间还有两个孩子,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所以咱们说孩子抚养和财产的时候,都别激动,双方都好好地坐下来谈一谈。”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看着王某和马某拿到调解书后一同如释重负地离开,付红莲感到很欣慰,“做离婚调解工作,不能坚信‘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劝和还是劝分,就像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既然他们二人都过得那么痛苦,不如早些分开,但是哪怕散了,咱们也尽量做到让他们好聚好散。”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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