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市开发区八一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市开发区文明办联合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劝导行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教育等形式,引导市民增强交通法治意识,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菏泽交警表示,骑乘人员安全佩戴头盔,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能够起到直接、有效的防护作用。因此,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城市的文明,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 记者 李保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