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我市推出极端天气交管措施

本报讯 (记者 李保珠)7月19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强降雨给居民出行造成了不利影响,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人民、人性化管理,7月16日起,在暴雨、内涝、抗洪救灾等特殊情况下,对5项交通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

特殊情况期间不予处罚的5种交通违法行为是:一、暴雨积水期间,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二、因道路严重积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通行的,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三、因低洼道路或桥梁涵洞严重积水,前方道路无法通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距离逆行至第一个开口后返回正常车道,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四、机动车驾驶员因主动避让救险救灾、医疗救护、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以处罚。五、因积水导致车牌丢失的,积水消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补牌手续的,不予以处罚。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违法处理撤销申请”中提交违法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导致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