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德光)为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推进社区矫正依法、公正、高效、规范开展。日前,市检察院作为省检察院确定的首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先期探索单位,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牡丹区、东明县、成武县开展巡回检察,顺利完成首轮巡回检察工作任务。
开展巡回检察前,市检察院制定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规划》《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协作配合的办法》,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抽调市县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未成年人检察、检察业务保障部门业务骨干,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组成巡回检察组,并在巡回检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
活动期间,巡回检察组分别与当地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座谈,围绕调查评估委托、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收监执行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就加强信息互通、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巡回检察组深入司法所实地检察,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材料、调看系统平台信息、发放调查问卷、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执行情况。
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矫正小组作用发挥不到位、矫正措施针对性不强、工作档案不规范、日常监督不细致等问题,召开意见反馈会,分别向被检察县区司法局、检察院反馈,逐项通报问题、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全部得到采纳。
据介绍,本轮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共对19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检察,发放调查问卷350余份、查阅社区矫正档案420余册、查看调查评估材料80余份,核查监管信息100余条,检查检察监督案卷120余册。市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菏泽检察机关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后半段”文章,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帮助建章立制,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走深走实,确保圆满完成先期探索任务,打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菏泽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