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9日
第JCB02版:综合新闻

关于开展城区越冬蚊蝇消杀活动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污水、雨水密闭管道开展越冬蚊蝇热烟雾熏蒸消杀活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药期间,请行人远离施药现场,不可围观。

二、施药期间,请不要在主次干道井盖旁蹲坐、逗留。

三、施药期间,各相关单位、个人因施工等原因需打开主次干道井盖,请先拨打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530)2409326,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管道。

因越冬蚊蝇消杀活动给您带来一时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转告,确保施药安全。

特此公告

鄄城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2020-03-19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7694.html 1 关于开展城区越冬蚊蝇消杀活动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