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努力打通银企信息对接最后一公里

本报讯 (记者 王浩)10月12日,《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根据国家、省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创新创优信贷融资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菏泽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十一项具体措施:

一是全量及时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整合归集行政管理、水费、燃气费、科技研发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是鼓励企业自主申报信用信息。鼓励全市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等)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菏泽)网站,以“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完善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有益补充,提升企业信用信息覆盖面。

三是建设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山东省级节点、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为导向,建设菏泽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纵向联通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打通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等数据源单位与金融机构间的数据共享通道。

四是依法依规向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共享信用信息。依托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库,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是规范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展。整合全市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做大做强。

六是助推银企高效对接。各级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引导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发布融资需求。

七是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入驻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入驻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对依法公开的信息,通过信息推送、信用报告查询等方式,为入驻机构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便捷服务,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

八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市公共信用平台将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给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数据提供部门。

九是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融资服务全过程信息安全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健全信息分级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十是建立统筹协调、督导机制。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及风险管控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是开展示范创建宣传推广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积极入驻,广泛参与。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立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职责及我市实际,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菏泽市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等问题,不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开拓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努力打通银企信息对接最后一公里,切实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