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由市人社局主办的《工伤预防知识大讲堂》第七讲,对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解读。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菏泽市工伤保险待遇咨询电话:0530-5160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