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郓城县人社局流动仲裁庭积极化解矛盾赢赞誉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帅 李佩佩)日前,郓城县人社局仲裁院经过前期认真筹备,在某项目工地开庭审理一起因工伤赔付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使受害人得到了赔偿,及时化解了纠纷。

据了解,申请人李某2021年9月在某(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工地上班时不慎从施工梯上摔落,导致身体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历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一直未得到公司的赔偿。被申请人为外地企业,总部在福建,因为疫情等原因来回不方便,为了减轻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负担,仲裁院多次到工地与被申请人沟通协调,并数次与被申请人电话沟通。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隐患,更好地带动周边工地参保及维权意识,仲裁院决定将仲裁庭前移,于12月1日在项目工地召开流动仲裁庭,开启速裁“绿色通道”,邀请周边建筑公司人员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庭审。经调解,被申请人当庭承诺赔偿给申请人12万元,对于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部分,仲裁庭积极联系社保中心为申请人办理了领取工伤待遇的手续,为申请人减少了维权成本,同时也为被申请人减少了经济成本,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郓城县人社局仲裁院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仲裁办案效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行“流动仲裁庭”制度,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旁听、以案释法等充分发挥劳动仲裁的普法宣传教育作用,让劳动者、企业可以就近解决劳动争议,减少跑腿次数,缩短办案时间,降低维权成本,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