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8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郓城法院

“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模式“上线”

本报讯 (通讯员 刘丰山)日前,郓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玉峰通过线上开庭方式审理一起普通程序案件,与以往普通程序案件至少需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模式不同,这次审判席上仅有一名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期印发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事实不易查明”主要是针对查明事实的过程和方法而言,如查明事实需要经过评估、鉴定、审计、调查取证等耗时较长的程序等。这类案件查明事实有一定难度,往往需要更长时间、更多程序环节,但一旦查明事实,法官一人即可认定事实及法律关系,并正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本案中原告曹某于2015年3月至5月分九次向被告谭某转款800余万元,其中除原告直接向被告转账外,两次是通过案外人于某的账号转给被告,两次是原告应被告的要求打入了案外人冯某、李某的账户,后被告十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向原告偿还部分借款。双方借贷关系明确,但对尚欠借款数额存在较大争议。周玉峰法官承办此案后,仔细审查本案卷宗,认为该案法律适用十分明确,但借款数额、还款数额的确定需要调取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同时根据当事人申请,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查明事实有难度,本案具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基本条件。

承办法官周玉峰考虑到现阶段正是特殊时期,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智慧庭审平台”在线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此案,依法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对于法律适用明确,审理重点在于查明案件事实的普通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判,省去了因组成合议庭带来的成员选任、庭后合议等繁琐工作,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周玉峰说道。

战“疫”当前,审判不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挑战、新要求,郓城县人民法院改革探索不止步,全面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新模式,为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注入源动力,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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