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谢谢检察官叔叔,我妈妈可以放心地去做手术了……”日前,莉莉(化名)来到单县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道谢。
施某与刘某原系同居关系,期间育有一女莉莉,后两人因故分手,莉莉一直由施某抚养。施某重新组建家庭后,生活本已步入正轨,但在2022年下半年,施某和现任丈夫陆续查出脑瘤和直肠癌,高额的治疗费用掏空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施某希望多年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刘某能支付女儿莉莉的抚养费,但多次追索无果,莉莉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施某作为莉莉的法定代理人,向单县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刘某追索抚养费。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对施某医疗费用、家庭开支、教育支出等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另一方面走访妇联、民政等部门,了解施某是否符合申请低保、贫困家庭补助的条件。为圆满解决群众诉求,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沟通,由援助律师帮助其固定证据、计算抚养费数额等。随后,施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单县检察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
经过承办检察官、法官、援助律师的多方说理和劝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刘某同意一次性支付施某13000元并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莉莉年满十八周岁,并承诺在施某治病期间承担起照顾莉莉的任务。在此基础上,单县检察院本着“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将有序开展对施某的司法救助工作。
单县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单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通过帮助未成年、困难妇女等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推支持起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真正把能动履职融入为民办实事的点滴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