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万吨/年丁二酸酐及丁二醇联产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东明工程塑料产业园经五路与纬六路交叉路口,经五路东,纬六路南,项目占地面积为30182m2。拟建项目总投资87200万元,建设11万吨/年丁二酸酐及丁二醇联产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生产丁二酸酐5.96万吨、丁二醇4.31万吨、丁内酯1万吨、四氢呋喃(副产品)0.24万吨。
2023年3月20日,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万吨/年丁二酸酐及丁二醇联产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纬二路与东兰路交叉口路口西北西侧50米。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15105305632
E-mail:15105305632@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山东青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编:250014)
联系人:姚工
电话 :13518617355
E-mail:hei_499@163.com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w_1RuNeHWJwmUespzLhyw
提取码:fxzs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ciQR0P5avhmPmvu698r5w
提取码:6f3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按上述链接查阅征求意见稿并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前往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传达室查看纸质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或走访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