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为因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受灾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救助而建立的综合保险。该项目由政府出资,市民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险保障。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我市从去年下半年启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以来,仅半年时间,政府就为各类受灾的群众赔付1000余万元。
据介绍,为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菏泽市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市场运作提供保障的形式,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转变了传统单一的政府救灾救助模式,构建了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救灾救助机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是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发生后,对受灾害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一个惠民保险。保险的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群众不需要交纳保险费用。
据了解,2019年8月26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菏泽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等13种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5种特定意外事故纳入保险范围,保险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实施,在灾害救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部分受灾群众雪中送炭,提供了基本保障。比如,2019年10月,巨野县田桥镇一村民家中不慎起火,造成三间房屋房顶烧塌,房内家具用品全部烧尽。经调查,该村民是灾害民生保险的保障对象,火灾事实清楚,且符合灾害民生保险的保障范围,共计赔付受灾人家属7000元人民币。
2019年7月,外地来菏人员黄某某与黄某父子俩在定陶区一河边游玩不慎溺水身亡。2019年9月,菏泽市人保财险公司接到市应急管理局报案,经调查,该案件为追溯案件,灾害发生时,黄某某父子是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是灾害民生保险的保障对象,溺水事实清楚,符合灾害民生保险的保障范围。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案件发生地,现场查勘,核实案情,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协助准备救助金申领资料,共计赔付受灾人家属3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为确保菏泽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顺利推进,市急管理局印发66万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明白纸”,发放到市民手中;张贴宣传海报10.4万份,让市民了解该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和理赔流程等内容,并由各县(市、区)指导、监督承保机构优化理赔服务,完善政府和承保机构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在灾害、特定意外事故发生后,承保机构及时查勘、理算、赔付,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据统计,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菏泽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已赔付1029.51万元,其中人员伤亡案件50件,赔付881.68万元;财产损失案件128件,赔付147.83万元。通过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切实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了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