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2日
第A11版:菏泽财经

12366热点问答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问:我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吗?

答:首先,应该明确,此中所指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问: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我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时,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问:保险公司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如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问: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政策业务咨询请拨打12366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操作请咨询96005656。社保、发票等问题咨询电话及全省办税厅地址电话可访问以下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5QDlCgNM9vyCg-Ivc3vXQ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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