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淑娅) 1月2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当日发布1月份“五大曝光”情况。
事故多发路段涉及4处。临近春节,市中华路、牡丹路、人民北路人车流量较大,行经需保持安全车距;市人民路万福酒店门口为事故多发路段;市兰州路与金沙江路交叉口村庄出口较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定陶区张湾镇耿家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提醒,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另外,菏泽绿洁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省佳润物流有限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菏泽亿利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鲁RC2597、鲁RK2592、鲁RL3064、鲁RS4503等4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公布的典型事故案例中,有一起是发生在市中华路的电动自行车与小型轿车相撞事故。
2024年10月27日18时4分,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市中华路959号与张某某驾驶车牌号码为鲁R6***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财务损坏。交警调查后,确认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主要责任,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负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