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6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乡案县审,严把基层纪检监察质量关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你们镇的案卷,我们仔细审过了,在审查环节对涉案款物的处置不够到位,你们需要对此案该部分违纪资金重新确定……”近日,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查看该县邵庄镇移送的案件时,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曹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查办案件工作内部监督,规范送审程序、严把质量审核关,有力提升了基层办案水平和质量。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67条,立案44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为高效推动“乡案县审”工作,曹县印发了《曹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根据“一案三审”“查审分离”原则,先由乡镇审理组审核,再经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审核,最后由审理室审理后,方可下达处分决定并执行。

“通过具体案件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过程进行指导,不仅有利于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水平,更为基层案件办理把好了质量关,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邵光栋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监督,通过审核案件材料、不定期抽查案卷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达到以审促学、以查代训、规范程序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