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5月25日,市司法局发布信息,为保护菏泽牡丹机场的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障机场航空活动安全和机场有序运行,市交通运输局、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起草了《菏泽牡丹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护航空器起飞、飞行和降落安全,即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外各20公里组成的空间区域。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九类活动,距离机场跑道两侧各1公里和两端各3公里范围内还禁止修建禽类养殖场、放飞风筝、燃放烟花。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进行升放气球活动,不得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2公里范围内,单位或者个人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应履行申请手续。
航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两部分:机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是指长度从跑道中线的中点分别到跑道两端的距离,再各加500米,宽度为1000米的矩形方位;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是指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
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