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
第A02版:看菏泽·要闻

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至本月底

参保单位尽快完成信息确认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12月8日,菏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公告,提示各参保单位尽快进行一次性扩岗补助信息确认。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据了解,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招用的需2022年(含)后毕业,2025年招用的需2023年(含)后毕业〕、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自2025年1月起,社会组织招用上述三类人员也享受此政策。

公告提示各参保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已推送至单位社保客户端,请尽快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稳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免申即享功能核对确认相关人员信息,填写企业对公银行账号后提交;也可通过“自主申请”功能上传人员信息。

同日,菏泽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公告,提示各参保单位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告提示各参保单位,尽快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稳岗补贴,核对2024年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补贴金额、银行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上述两项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发放至单位对公银行账户,如遇问题可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