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23日对外公布,旨在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普惠园增加
但收费乱象待治理
近年来,我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已占幼儿园总数的87.26%,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1.61%。“有园上”的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上得起”“上好园”的需求日益增长。
当前,不少家庭反映,一些幼儿园存在收费项目设置不规范、收费水平较高等问题,个别幼儿园绕开监管,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收费,这既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学前教育公平普惠。此次通知将治理幼儿园乱收费现象。
实施分类收费
只能收五类费用
根据通知,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
根据幼儿园性质不同,实施分类收费管理。比如对普惠性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让收费标准更合理、幼儿家长可负担。对于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明确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
建立目录清单
划红线禁止乱收费
政策强调,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在监管方面,政策要求建立各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各幼儿园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相关收费可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这给幼儿园收费划定了“红线”。各地要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强化收费政策评估,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政策解读
鼓励有条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表示,通知更加注重体现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公益属性;更加注重引导公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更加注重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更加注重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任何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家长均有权拒绝。通过透明化运作、标准化管理和法治化保障,营造让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幼儿园规规矩矩收费、政府清清楚楚监管的健康生态。”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丙成说。
据新华社、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