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被征收(搬迁)居民:
牡丹区北城办事处、牡丹办事处被征收(搬迁)居民回迁安置在阳光嘉园小区测绘楼号3#、4#楼已建设完成,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交房预结(截)算工作。为方便大家办理交房预结(截)算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房预结(截)算办理时间:2025年12月29-31日。
二、交房预结(截)算地点:以片区指挥部通知为准。
三、办理交房预结(截)算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屋征收(搬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屋征收(搬迁)产权调换补充协议书》原件;
3、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搬迁)人身份证原件。
四、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利息截止时间:回迁安置在测绘楼号3#、4#楼的被征收(搬迁)人,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利息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不再计息。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按照协议约定继续计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利息。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预结(截)算。
2、办理手续时,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搬迁)人须全部到场。
牡丹区牡丹片区城建项目指挥部
牡丹区北城片区城建项目指挥部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