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相关规定,请下列单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县支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具体客户明细:
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鄄城佳麒纺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