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日前,山东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认定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6月15日开始网报。
第一批次认定人员范围涉及:2019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材料审核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视情况申请认定。网报时间为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第二批次认定人员范围涉及: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网报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根据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