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6月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东明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环资法庭对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该案是全市首例涉及保护母亲河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9月,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河道内使用采砂船,通过围堰抽水淤砂的方式,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抽取河砂进行出售盈利,影响了黄河行洪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采矿罪。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对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三人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决三人共同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导致的恢复河道清障费用。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着民生福祉,东明县人民法院环资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