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东明县向阳路一售楼处把“临时证”当作“永久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后对该售楼部依法拆除。
据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在建设售楼部时办理的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两年,现在已超期好几年,并且在售楼部规划到期后,建设单位应自行拆除。但部分建设单位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把“临时证”当作“永久证”,将到期的售楼部挪作它用,破坏了城市规划秩序、挤占了城市公共空间。
下一步,东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此类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规范管理、文明执法、铁腕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