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有媒体报道“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中专,冒名者系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已介入”。聊城的王丽丽称,1996年她以王丽这个名字报考了聊城农业学校(当时是中专),因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误认为未被录取。2016年,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主动说明1996年曾冒名顶替王丽丽上学。
据悉,聊城市东昌府区根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期调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冒名顶替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就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一事,6月16日,记者从山东理工大学了解到,5月26日,山东理工大学曾派人到山东聊城冠县调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在见到顶替者陈某某后,陈某某及其家人承认了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事情,并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提到“相关入学材料由我(陈某某)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 据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