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6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政务服务热线,介绍我市近三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今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目标。
据张善甲介绍,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市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71、58、5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3.4%、18.3%、1.7%,提前实现了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2020年达到6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的考核目标。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128、119、11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0.5%、7.0%、5.9%,均达到了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年度目标要求。大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分别为22、14、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37.1%、36.4%、0%,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0年三个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2、87、7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6.3%(改善目标为15%)、-6.1%(改善目标为4%)、16.3%(改善目标为6%),改善率分别居京津冀周边28城市第22、16、12位。
今年1-3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2%;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23.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1、2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6.7%、28.9%。
我市始终坚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82件,罚款565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36件,行政拘留408人次,刑事处罚99人;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09件,罚款877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8件,行政拘留130人,刑事处罚49人;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86件,罚款688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2件,行政拘留122人,刑事处罚14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