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玲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办理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对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男女又该如何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男女未办理结婚证的,可以认定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又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从1994年2月1日到2020年,已有26年的时间,在当今社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的没有办结婚证的是少之又少,这样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即将走到50岁的门槛,也意味着,事实婚姻的说法也会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那么,小兰虽然与自己的初恋共同生活了10个春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他们仅仅是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即使这个男人如此决绝地移情别恋,小兰却无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他们多年的“爱情城堡”。
我们都认为婚姻是一座“城堡”,是我们心灵栖息之地。把婚姻比作城堡是以办理结婚证为前提,若是未办理结婚证,所谓的“婚姻”就是沙漠中的流沙,一旦风来,就会把这座所谓的“城堡”夷为平地。结婚证恰似这座爱情“城堡”外最坚固的壳,在风雨来袭时或者有第三者入侵时,这个壳会成为他们很难逾越的鸿沟,待风雨过后,这个“城堡”还有修补的机会。有结婚证的保驾护航,“城堡”内的财产是共有的;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对方婚外情,过错方还需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抚慰金;假设有一方忽然遭遇意外,还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若是没有结婚证,以上均为浮云,即使在同居期间创造了财富,还需证明该财富是同居期间所创造,还是共同创造。若是仅仅是对方的劳动所得,那么,即使他或她是你心目中的丈夫、妻子,你也无权分得他或她的一杯羹。结婚证就有这么大的价值和功效,只要我们用上它时,它不仅仅是一张红纸而已,而是保护婚姻这个“城堡”最有力的武器。
小兰,这个男人连最基本的一个婚礼仪式都不舍得给你,拒绝和你共同生育孩子,拒绝和你办理结婚证,你却与他相守10年的时光。在这漫长的时间了,即使你们之间多次分分合合,你却没有丝毫的警醒,你的毫无原则,让这个男人越发不懂得珍惜你。若你还是留恋这个如此绝情的男人,你的爱情之路会更加艰难。让自己清醒吧,放下这段不靠谱的爱情,去找一位接人间烟火气的男人嫁了吧。爱情无法乞求所得,你若让自己低至尘埃,最后,你就真的卑微如尘埃了。
还需要告诉小兰,若是你们在同居期间,用你的钱偿还了这个男人的房贷或者共同创造了财富,你可以有权分割。虽然爱情已走,但你有权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愿所有准备步入婚姻的恋人,先办理结婚证,好为彼此的爱情上一道安全锁。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