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通讯员 王 群
7月13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起经中介介绍可到外国相亲、娶外国新娘的案件,后因种种原因当事人未能如愿以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花费17万元,男子赴巴基斯坦相亲未果
2018年,管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王某某介绍涉外婚姻,可以到国外相亲,娶外国老婆。同年11月初,刘某通过其姑父和管某某介绍找到王某某,双方协商后,刘某的哥哥刘某新于同年11月7日通过支付宝转给管某某2万元,管某某几分钟后即把2万元转到王某某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几天后,王某某和妻子刘某某带着刘某及其他几名男子去了巴基斯坦。2019年1月底,王某某为刘某介绍了一个巴基斯坦女孩。后刘某家人分别于2019年1月27日、28日,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给王某某合计15万元。随后,刘某与巴基斯坦女孩举行了婚礼,并同居了一个多月,但女孩回娘家后就杳无音信。
此后,刘某跟随王某某夫妇一直在巴基斯坦等待相亲。2019年6月,王某某又给刘某介绍了一位巴基斯坦女孩,并举行婚礼,但该女孩当晚就走了,再没回来。
因巴基斯坦局势恶化,刘某于2019年7月11日独自乘机离开,并于次日到达北京。后刘某以王某某未完成介绍义务为由,要求其返还收取的17万元,并诉至曹县人民法院。
怒诉至法院,各自承担过错收回9万元
曹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为刘某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有偿服务,违反了我国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也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相关规定,应为无效合同。本案中,双方都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偿提供涉外婚介服务违反法律规定,而口头约定了服务合同,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过错责任。结合双方的过错责任,巴基斯坦相亲性质(非旅游、探亲消费水平)、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国外居住时间(8个月等)等多因素,酌定王某某归还服务费9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某、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刘某服务费9万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无法律与真相随行的跨国婚姻,是高风险赌博
当下,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较为严重,较多成年男性在面临女性稀缺的情况下,无奈地选择了跨国婚姻。然而,跨国婚姻看起来非常美好,但婚姻只有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才可能稳固,基于买卖或利益的跨国婚姻很难成立更难长久,特别是迎娶某国新娘,双方大多语言不通,习俗文化、生活方式差异大,短时间内很难产生感情,这就为拐卖人口或婚姻诈骗提供了空间。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在1994年第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2019年6月24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均为非法!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没有法律与真相随行的跨国婚姻,俨然就是一场高风险的赌博。虽然现实中也有通过买卖婚姻甚至买卖人口促成的幸福家庭,但这仅仅是小概率事件,不值得模仿借鉴,更无法改变其违法的本质。婚姻要合法有效,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是永恒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