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云华
为全面推介我市“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争取社会爱心支持,推动该项目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7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希望小屋”募捐倡议书》并公布项目申请办法。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参会,介绍了“希望小屋”项目在我市的有关情况。莱商银行菏泽分行向该项目捐款40万元。
全市拟三年建4000个“希望小屋”
据初步统计,菏泽市8至14岁建档立卡贫困儿童有40467名,其中女童15484名。这些孩子长期生活在条件简陋甚至脏乱差的环境中,绝大多数甚至缺少一张像样的书桌,有的女孩10余岁仍没有独立床铺,有的单亲家庭孩子、留守儿童长期缺乏关爱。“希望小屋”项目通过改善这类儿童的生活与学习环境,重塑其生活信心及对未来的渴望。
截至目前,全市已走访入户5000余户,符合改造条件的2300余户,孤儿和事实孤儿作为全市首批“希望小屋”帮扶对象,已基本走访到位。
菏泽作为全省“希望小屋”项目首批试点市,现已建成“希望小屋”16个,其中牡丹区6个、定陶区2个、曹县5个、鄄城县2个、成武县1个,在建“希望小屋”包括成武县4个、巨野县5个。
我市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设4000个“希望小屋”,其中2020年年底前建成1000个,实现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孤儿全覆盖;2021年建设1500个,实现省市派第一书记帮扶村全覆盖和单亲困境儿童部分覆盖;2022年再建设1500个,用于覆盖单亲困境儿童和普通困境儿童。其中,我市三年自筹建设1000个,团省委、青岛团市委帮扶建设3000个。
全市经济困难家庭的8-14岁儿童中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局限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可扫描二维码(右图)申请“希望小屋”,主管部门将根据实地走访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认领、捐建方可对“希望小屋”冠名
近期,团市委将召开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组组长和第一书记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对本村符合条件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工作,将摸排结果和符合建设条件的儿童信息及时与当地团委进行对接,并由驻村第一书记积极争取派出单位支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尖兵”作用,为“希望小屋”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希望小屋”募捐倡议书》明确,每个小屋建设及配套共需资金约1.2万元,爱心人士可直接捐赠现金或物品,数量不限;也可以认领小屋,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种方式,可一人或一个单位认领一间或多间小屋,也可多人共同认领一间或多间小屋。
凡是参与捐赠或认领小屋的个人,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申领公益捐赠票据;单独认领1间及以上小屋的,可指定冠名。捐赠现金或物品的爱心企业和单位,可以申领公益捐赠票据;捐赠家具10套及以上、认领10间“希望小屋”基础装修或捐建3间及以上“希望小屋”的,颁发爱心企业(单位)荣誉证书,可以对小屋进行冠名;认领3间以上小屋的,为企业设计专属线下活动。
团市委将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希望小屋”专项基金,捐赠现金或认领小屋的,均须捐至市慈善总会账户。捐赠物品的,可以视情况捐至市慈善总会或团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