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
第A05版:魅力单县

下周六, 单县城区全面禁行“三小车辆”

营造安全顺畅的交通出行环境

本报讯(通讯员 刘厚珉)距离12月28日城区全面禁行“三小车辆”最后时限越来越近。12月16日起,单县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始实施禁行;12月23日起,居民小区开始实施禁行。目前,单县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拍手称快。

据悉,“三小车辆”是指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三轮汽车。“三小车辆”无牌无证,驾驶员心存侥幸,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给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单县公安交警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9月11日11时37分许,在君子路与向阳路路口,一辆四轮低速电动车由东向西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了一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电动二轮车,致使电动二轮车驾驶员被卷入四轮低速电动车车底,后因受伤被送进医院。“这起事故是因为低速电动四轮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所造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科长苏成坤介绍。

12月8日,17时50分许,陈某某驾驶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沿胜利路行驶至文化路路口西侧时,因违规行驶与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高某车辆受损。

据统计,近年来,单县“三小车辆”交通事故呈现连年攀升态势,全县2017年接警9817起,其中“三小车辆”事故4123起,占比42%;2018年接警11365起,其中“三小车辆”事故5796起,占比51%;今年以来接警13035起,其中“三小车辆”事故7038起,占比54%。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三小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

单县划定了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区域: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小南环路,以上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

为此,单县坚持全面发动,做好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出行、不驾乘“三小车辆”的文明意识,唤起全民交通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赢得群众的理解、认同、支持和配合;坚持依法整治,形成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严厉整治不手软,依法整治不放过,打消顶风驾乘者、违法经营者的观望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积极解决好群众出行问题,解决好残疾群众出行困难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抓落实,确保“三小车辆”禁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营造安全、顺畅的交通出行环境。

​为确保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工作顺利开展,方便群众交易出售“三小车辆”,从12月18日至2020年3月18日,单县设立了3处“三小车辆”临时交易点。即:西外环路世纪之光南50米路东,369批发市场西北角;单虞路与定砀路交叉路口南500米明德小学对过(皮革厂院内);单丰路与东外环交叉路口东500米路南,原鑫春电动车厂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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