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9日
第A07版:看菏泽·社会

“租车”再“抵押” 男子诈骗25.6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刘 维 刘志远)8月4日晚,成武县公安局南鲁集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在巨野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一举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宗某斌抓获。

今年7月,南鲁集镇村民王某兴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通过一个叫宗某斌的收了2辆抵押车,给了宗某斌7.6万元,宗某斌承诺到期赎车,再给自己利息。可交易几天后,两辆车中的一辆车莫名其妙不见了,另一辆车的车主又找上门来索要车辆。派出所民警闻听,感到案件非常奇葩。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宗某斌将租赁的车辆开到南鲁集镇抵押给王某兴,租约到期后,宗某斌就以“太忙”“还要用车”等借口拖延还车日期,同时支付一定租金给车主,以此稳住车主。另一方面,宗某斌也不到王某兴那里赎车,只向他支付一定“利息”将其稳住。车主对迟迟不还车的宗某斌起了疑心,通过车辆信息找到了自己的车辆,遂向王某兴索要。

宗某斌归案后,通过讯问,其在事实证据面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自己以“租车”再“抵押”的作案方式,骗取钱财。

经查,嫌疑人宗某斌涉案诈骗5起,涉案资金25.6万元,骗取的资金已被挥霍一空。同时,宗某斌供述自己抵押给王某兴那辆莫名其妙不见的车,是田某偷偷开走的。随后,民警迅速行动,于8月6日将盗窃车辆的嫌疑人田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宗某斌已被成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盗窃嫌疑人田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温馨提醒:随着汽车抵押贷款的盛行,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诈骗也大幅上升。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抵押贷款前务必咨询清楚,以免被骗。同时,作为出借人,在验车时也应详细查验抵押车辆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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