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7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我市公布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行政执法主体和举报电话

新闻发布会现场。

■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

■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

■行政执法数据网上汇集

■行政执法监督网上实施

当事人认为行政

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存在

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或者执法程序违法或不当,以及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等使用不当的,均可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进行投诉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8月2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局长赵中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允谦,介绍我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为更好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全市14427名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45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1县区所属的450个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12部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对各类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监督投诉渠道。

发布会上,赵中华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为14427名,其中市直部门持证人员1662名,相关人员的执法证件信息已通过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司法行政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此外,市司法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45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并监督11县区将所属的450个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司法部门已初步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行政执法数据网上汇集、行政执法监督网上实施”。为更好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又向社会公布了12部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对各类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监督投诉渠道。我市司法部门将根据法定职责,依法依程序对各类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韩允谦介绍,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机关或执法组织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出示的身份证件,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大多持有的都是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山东省行政执法证每两年一审,初次领证满四年的还要参加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的所持证件方予审验。

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否则,不仅不符合执法程序,造成“执法不能”的后果也由执法人员承担。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经过多年努力,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已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执法人员持有的最新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具有“二维码”扫描功能,行政相对人可用手机等移动终端,对执法人员所持证件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届时,持证人员的所有信息将在手机里全部显示,既可对持证人的身份进行甄别,也能对证件是否审验、是否有效等信息进行查证,方便当事人更好地行使公民监督权。

韩允谦表示,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认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存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或者执法程序违法或不当,以及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等使用不当的,均可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进行投诉。目前,市司法局和各县区司法局,包括市开发区法制办、高新区综治办等,均已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行政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2020-08-27 艳粉 我市公布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行政执法主体和举报电话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22301.html 1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