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31日
第A07版:看菏泽·社会

酒桌上一拍即合,两男子结伙偷电瓶

家住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的张某曾因盗窃被判刑;曹县的王某在市长江路经营废品收购站,他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被判过刑。这两人一起喝酒时,竟一拍即合合伙又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

一夜之间,多辆电轿、汽车电瓶被盗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8月22日上午,岳程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多位居民报警称,其电轿或汽车电瓶被盗。

市民徐女士反映,8月21日22时许,其丈夫将电轿停放在家门口的街边。由于锁坏了,所以他们没有锁车门。8月22日6时许,徐女士准备开车外出,看见驾驶座下盖电瓶的皮垫被扔在一旁,掀开驾驶座,才发现5块电瓶不见了踪影。

在市黄河东路经营汽修门市的毕先生反映,8月22日22时许,他外出返回店里时,用钥匙锁了一下自己的货车,发现车没有反应。经过检查,他发现电瓶线被剪断,电瓶被盗。据他回忆,8月21日晚,他将车停到了修理厂门口,锁车后就回去休息,电瓶应该就是这个时间段被盗的。于是,他查了修理厂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8月22日凌晨3时许,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将电瓶盗走。

不思悔改,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接到报警后,岳程派出所联合分局视频侦查中心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结合“天网”视频分析追踪,警方很快确定了张某、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8月24日18时许,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两人对8月22日凌晨盗窃多辆电轿及汽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2019年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王某2005年开始经营废品收购站,2007年5月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张某交代,他在卖废品时和王某认识。在作案前几天,张某找王某喝酒。在酒桌上,张某说自己没钱了,想和王某一起偷点电瓶卖钱,王某同意。

8月22日0时许,两人在王某的废品收购站见面后,一起外出寻找作案目标。不久,张某发现了徐女士的电轿,尝试着拉开车门后,他将车内的五块电瓶偷走,转移至王某驾驶的三轮车上;随后,他又相继盗窃5辆车上的电瓶,在盗窃毕先生车上的电瓶后,张某听到了狗叫声,吓得他和王某赶紧逃离现场。4个多小时的时间,他们共盗窃12块电瓶。当天,王某将盗窃所得的电瓶变卖,张某分得1000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08-31 冯 锴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22719.html 1 酒桌上一拍即合,两男子结伙偷电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