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9月1日是未挂牌电动车禁止上路首日,我市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车不挂牌上路现象进行了整治。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四区交警大队了解到,当天我市交警部门共开出60余张罚单。
当天8时5分,牡丹区交警大队中华西路中队民警在市中华路与广福大街交叉口,专项整治电动车未登记上牌上路现象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自东向西驶来,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查询,这辆电动车未进行登记上牌。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其详细介绍电动车上牌的具体规定,并告知其尽快登记上牌。
据了解,这是我市交警部门对未登记挂牌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9月1日下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牡丹区及菏泽开发区、高新区、定陶区交警大队了解到,四区交警部门当天均针对未登记挂牌电动车上路进行了治理,共开出60余张罚单,60余名电动车驾驶人分别受到了罚款20元的处罚。
据四个交警大队的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的大力宣传,绝大多数电动车车主都已登记挂牌。在治理过程中,执勤交警却发现一些电动车没有悬挂号牌,经过查询了解到,大部分电动车其实已经登记,但未将号牌悬挂。同时,执勤交警还发现不少挂牌的电动车将车牌安装在了车前部,这种悬挂方式并不规范。交警部门提醒,已经登记领牌的车主,将车牌悬挂于电动车的尾部才是正确的安装方式。
由于在9月1日之前电动车登记挂牌出现高峰,考虑到部分群众未能按时进行登记,交警部门将适当延长登记时间,不符合新国标、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车主应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领取临时号牌。其中,牡丹区登记上牌地点为牡丹北路皇家学府楼下,菏泽开发区登记上牌地点为市黄河路开发区交警大队车管所,菏泽高新区及定陶区登记上牌地点为各中队岗亭。
图片说明:昨日,我市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车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行为,并开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