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9日
第A03版:看菏泽·社会

工程烂尾,农民工血汗钱不能赖

巨野一法官帮农民工要回200万元工资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9月2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巨野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在该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法官努力下,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成功讨回200万元血汗钱。

原来,2017年11月,家住济宁市汶上县汶上镇疃里村的田某与被告付某协商,组织人员进入付某公司承建的某小区22#、23#工地,进行主体施工,因被告原因导致未能顺利施工,23#楼仅仅施工4层就停工,直至2018年4月中旬才复工。2018年7月28日,23#楼主体成功封顶,但完工后被告一直未能支付田某劳务费400余万元。田某多次索要,被告推诿扯皮,不愿意支付工资。无奈,田某诉至巨野县人民法院。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偿还债务。

当原告田某找到付某要账时,付某却百般推脱,以没钱为由抵赖。无奈之下,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田某同意交由执行和解中心先行和解。法官李龙接到案件后十分重视,由于涉案金额较大,还有几名工人都是农村妇女,其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工作人员联系上被告付某后,耐心地释法明理,向其讲明利害: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会将其录入失信“黑名单”,出行、消费都会受到限制,还会顶着一个“老赖”的名声。在李龙的反复劝说下,最终付某同意给付拖欠的工资款,并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在李龙的主持下,付某的公司向田某一次性支付200万元工资款,剩余欠款每月30日前支付56万元直至2021年1月30日还清所有欠款。

“案子还没进入执行程序,就一次性要回来200万元,我真是想也不敢想,感谢李法官!多亏了您,让我们工人能过好这个中秋节。”申请人激动地说。

“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没有分歧,如果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将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反而不利于案件的化解,通过执前和解的方式,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叫到一起,讲明利害,分析得失,先礼而后兵,反而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李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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