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
第A06版:看菏泽·拍案

办了全套假证也躲不过“电子眼”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东明县的赵某购买了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轿车,为了能开上路,便通过网络办理了全套假证。不过,交警部门缉查布控系统还是让他现了形。11月1日,定陶交警部门对赵某实施处罚。

据介绍,9月21日10时45分,定陶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晋A206**的黑色轿车涉嫌报废车上路行驶,正沿定陶区定张路行驶。接到预警信息后,办案中队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在定陶区张湾镇一千王村,执勤交警发现该车停在一门市门口,但驾驶员去向不明。随后,执勤交警将该车暂扣。

在车内,执勤交警发现驾驶证、行驶证、年检标志等一应俱全,但经过检查,这些证件均为伪造。通过对假证信息分析,民警判断驾驶员为家住东明县的赵某,遂通知赵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次日,赵某来到定陶交警大队,并交代了自己网购假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

赵某交代,这辆车是他花9000元购买的。他自知报废车无法上路行驶,而自己仅持有C3驾驶证,便通过网络联系到一名假证办理人员,以400元的价格伪造了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证件。他自认为办理了全套假证,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开车上路了,殊不知,这些假证在科技面前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处罚。

11月1日,定陶交警大队办案中队民警依法对赵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赵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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