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11月4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对孙某东等涉恶犯罪案中涉及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将目前执行到位的全部案款法院按比例返还给存款人。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领取案款的存款人从20多岁至80多岁不等,但多数为中老年人。他们将自己的血汗钱存入所谓的合作社,感觉存取方便,还能拿到高利息,却不知道该“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吸收存款对外进行放款谋取利息差价,并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非法吸收存款。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领取存款的受害人,他们大都是因为距离家较近,很多人都在那存钱,且取钱时省去了很多麻烦,这才将血汗钱全部存入。“知道出事了之后,我天天睡不着觉,那都是我省吃俭用大半辈子的积蓄,谢谢你们了。”现场一位85岁的老人在亲人的搀扶下领取了部分存款后,拉着法院工作人员的手哽咽着说。
据悉,孙某东等涉恶犯罪案件进入成武县人民法院后,法院秉持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采取快审、快执措施,判决追缴被告人孙某东、孙某普、孙某勇非法所得845.2万元,其中338.4万元上缴国库,506.8万元返还存款人。案件执行阶段,法院通过查询财产、扣划银行存款、追缴借款等强制措施,共计执行到位案款145.12万元。目前,申报参与分配债权总计448.8万元,执行到位的案款全部按比例返还给存款人。对于追缴不足部分,成武县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成武县景发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对外出借的借款集中进行追缴,也欢迎广大存款户、受害者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追缴,争取尽快进行第二期案款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