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公安部门正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介绍,为全面清理整治网售仿真枪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造、销售、走私仿真枪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在前期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近日,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菏泽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全市打击整治网售仿真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严管严控枪支政策,全力查源头、摧网络、断销路、缴实物,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仿真枪: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目前,市公安局等5部门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打击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