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一些人买车之后,为了彰显个性便对车辆进行改装。殊不知,车辆的一些部位是不能随意改变的。近日,一辆宝马车因为非法改装被交警部门查获。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1月19日上午,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接支队情报中心指令,一辆号牌为“鲁A1***1”的小型轿车涉嫌非法改装,要求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处。接到指令后,开发区交警大队分控中心值班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交通大数据云平台进行实时布控追踪此车辆,并使用对讲机喊话广州路中队、机动中队对该车进行实时拦截。
10时25分,机动中队中队长段昉带领执勤民警苏宁在广州丹阳路口将该非法改装车辆查获,并依法将该车驾驶员彭某某及非法改装车辆一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该车是一辆黑色宝马牌小型汽车,该车排气管、尾翼均进行了非法改装,涉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根据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对彭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责令彭某某拆除改装部位,恢复原车形状。
交警部门表示,车辆擅自改变制动系统、动力系统、外观等技术参数这一系列的非法改装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严查严管的,因为这些改装车辆呼啸而过时产生的巨大噪音不仅让沿路的居民苦不堪言,而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介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改装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车主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而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限同款同型)、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等属于合法改装项目,但应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