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11月2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巨野县人民法院获悉,最近,该法院执行局通过梳理归类,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从一陈年旧案中找到线索,使该案达成和解,申请人不远千里赠送锦旗表谢意(右图)。
事情要从2016年12月说起。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刘某喜与巨野县某创业投资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由被告巨野县某创业投资公司偿还原告刘某喜借款35万元。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国玩起了失踪,该公司也因陷入了债务纠纷而被注销。因此,负责该案的办案人员多次查找,均未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今年10月,该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董纪金接手执行二团工作,对以往终本案件进行了梳理归类,发现了这起案件并进行了研究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虽然被注销了,但如果未经清算,公司股东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于是,董纪金与团队干警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决定从寻找该公司的经理同时也是股东的张某国入手。经过多方打听,董纪金终于找到了张某国的联系方式。
电话接通后,董纪金说明身份和原委,张某国感到十分诧异,反问道:“你们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董纪金见招拆招,答道:“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我们就是挖地三尺也能把他找出来!”“好吧,我承认公司欠他的钱,但现在公司注销了,和我个人没关系。”听到张某国态度有些缓和,董纪金趁热打铁:“公司没有经过清算就注销是违法的,而且你作为经理兼公司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执意欠钱不还,我们将根据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到那时你本人乘坐飞机、高铁以及孩子上大学、考公务员都会受到影响。”
经过几天的考虑,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张某国最终服了软,与申请人刘某喜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将5万元首款交到了刘某喜手中。
“这么多年的案子,我早已不抱希望,没想到你们还能找到被执行人,并说服他还款”,刘某喜感慨道,“我激动的心情真是无以言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