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
第A04版:看菏泽·社会

“10·25”渣土车致人死亡事故涉事企业停业整顿

多部门将展开渣土车集中整治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11月25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0·25”牡丹区渣土运输货车致人死亡事故处理有了最新进展,这辆渣土车所在的运输企业因对所属车辆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被停业整顿。营运车辆引发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除依法追究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外,还将依法把企业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督促营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月25日12时54分许,祝某驾驶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沿市康庄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凯兴天下工地门口处右转弯时,与同向王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牡丹区交警大队及时展开事故深度调查,发现祝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较差,驾驶机动车借道通行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先行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进一步调查,该渣土运输车随车携带的渣土车城区通行证显示,该车以“西关医院”(市立医院)项目名义申请了市区通行证,但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未按申请事由为该项目运输渣土,未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暴露出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运营单位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实际运营行为缺乏有效监管。鲁RL3325号重型渣土运输货车实际车主为杨某某,该车驾驶员由杨某某自行聘请使用。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实际车主聘请的驾驶人不知情、不掌握、不教育,失控漏管,导致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该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交警部门对在调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线索及时上报菏泽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11月18日市交安办将企业违法线索移交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处理。11月19日,市城市管理局回复,菏泽市尧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所属渣土车及驾驶员监管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严格,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并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该企业组织渣土运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关于渣土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确保严格执行,做到依法依规从事渣土运输工作;督促该公司组织驾驶员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培训,获取结业证明,否则不得上岗;督促所有渣土运输企业以此次事件为警示,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城管、交通、住建、交警等部门将联合执法,组织一次针对渣土运输的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

2020-11-26 冯 锴 “10·25”渣土车致人死亡事故涉事企业停业整顿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30016.html 1 多部门将展开渣土车集中整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