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日前,菏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1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寒假时间为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普通高中学校2021年寒假时间为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暑假时间为7月2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2021年暑假时间为7月8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安排的县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间。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寄宿制、农忙假期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结合实际安排调休,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学校可根据实际采取“错峰”措施,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返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守牢学校大门,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出入管控,严格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制度。学校体育设施暂停对外开放。要求离校师生员工不到国内外疫情重点区域,教育师生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活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鲁的,须向学校报备。各学校要在驻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假期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包括网上统一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明查暗访、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有禁不止、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