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1月21日下午,菏泽市交警支队召开1月份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本月以来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终身禁驾人员名单、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突出违法车辆等情况。1月份,菏泽市城区各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9万余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530起,饮酒驾驶304起,刑事立案11人,3人终生禁驾。
又有3人被终生禁驾 5家运输企业被曝光
根据交警部门通报,我市又有3名驾驶员被终生禁驾。吴西春,今年48岁,驾龄2年,持准驾车型A2,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终生禁驾;吴祥凯,今年32岁,驾龄6年,持准驾车型C1,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3年,终生禁驾;樊明华,今年46岁,驾龄10年,持准驾车型A2,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终生禁驾。
本月被通报存在高危风险的运输企业共有5家。菏泽市中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菏泽腾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荷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丰华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佳润物流有限公司均存在五辆以上工程运输车违法闯禁区的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3辆车违法行为突出
事故多发路段又增加
菏泽交警部门昨日通报的违法行为突出的车辆包括,鲁RN6689、鲁RN9735、鲁RN9251、鲁RN9798、鲁RQ1188、鲁RQ9313、鲁RA6021共7辆大型车辆存在闯禁区违法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鲁RA8831、鲁RB6977、鲁RH3918、鲁RP3165、鲁RP2877、鲁RK1026、鲁RH9158、鲁RF8795、鲁RH0385、鲁RK8200、鲁RJ1081、鲁RF9166、鲁RJ9151、鲁RP2293、鲁RL5038、鲁RA9569共16辆大型汽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通报,我市又现多个事故多发路段。省道251与沿黄路交叉路口、广州路与泰山路交叉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银川路与东方红西街交叉口夜晚有少许非机动车驾驶员存在闯临时信号灯的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行经以上路段时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通报三起典型事故
两起涉电动车闯红灯
典型事故案例也是交警部门“五大曝光”的重要内容。在昨天的媒体通气会上,菏泽城区三个交警大队的负责人通报了一批典型事故中,其中两起涉及电动车闯红灯,电动车车主受伤。
1月7日10时5分许,张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沿太原路行驶至曹州路路口时,与赵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受损。张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张某某负全部责任。
2020年12月12日9时50分许,张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纬四路交叉口处,与沿纬四路由西向东行驶、郭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损坏。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0年9月13日,王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25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25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范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范某某和乘车人张某某受惯性向前翻滚落地,幸好摩托车驾驶员与乘车人佩戴了安全头盔,只造成了轻微挫伤。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远远大于汽车,不戴头盔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直接暴露在外,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如果这时戴着安全头盔,就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大大降低头部受伤的可能性,即使受伤也会大大减轻所受伤害的程度。因此,为了自己及家人的幸福,市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