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
菏泽市政协委员秦清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随着我市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很多居民迁入小区集中居住,而二轮电动车和电动轿车是菏泽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小区居民充电不便,乱象丛生。有的是从高空居室拉线充电,有的从储藏室拉线至地下停车位充电,还有的直接将二轮电动车通过电梯直接运至客厅充电,不仅影响美观,也不安全。
针对小区电动车充电乱象,秦清春建议,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在充分征集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政府的名义出台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已经建成小区如何规划设计建设充电桩,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该强制规划设计建设充电桩。根据建设和用电成本测算,统一电费收取标准,或实行电费收取最高限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