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 力)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获悉,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据了解,这次引进人才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严苛,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留学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时已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或入围三大世界排名体系前300名的高校。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引进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用人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