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云华) 5月18日,菏泽市立医院副院长张全忠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菏泽12345热线”,在介绍医院工作的同时,也介绍了今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相关规定。
据介绍,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底,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按参保年度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缴费期结束次日至6月30日补缴的,只需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在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的,需要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凡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本月缴费次月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