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27日
第A11版:感情角

人到中年,我的婚姻亮起红灯

倾诉人:阿昌,男,41岁

整 理:敏静

“我的妻子露露今年31岁,比我整整小了10岁。13年前,18岁的她未婚先孕,和我走到了一起。朋友们都说我走了狗屎运,才能娶到这样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我也很知足,十几年如一日,像疼爱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她,然而,人到中年的我竟然被戴上了一顶‘绿帽子’;更可气的是,岳父岳母不仅不出面阻止,还默许了女儿的行为……”8月23日,阿昌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感情经历,尽管妻子的行为令他伤心,他还是希望她能够回头,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与同村姑娘一见钟情,奉子成婚

我和露露是彼此的初恋。13年前,我们一见钟情,因为那时的她娇小玲珑、活泼可爱、楚楚动人,激发了我的保护欲;而我曾在深圳打工,见多识广、成熟稳重,给了她安全感。我追求露露的时候没费什么功夫,就是送了她一只10元钱的口红和几件在地摊上买的衣服,因为露露不是个喜欢追求物质的女孩,她并不看重这些,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特别简单。 恋爱没多久,我和露露就发生了关系。一个月后,当我得知她怀孕的消息时,欣喜若狂,承诺会尽快娶她,然后就带着露露回了家,和父母一起商讨彩礼、结婚等相关事宜。 我和露露同村,双方父母彼此了解,所以,露露的家人并没有为难我;加之露露已经怀孕,结婚的事情进展很顺利,没多久,我和露露就由情侣结为夫妻。 刚结婚的时候,露露在老家种地,因为她怀有身孕,我便放弃了深圳的工作,在家门口打起了零工。那时,我们虽然很穷,但过得十分幸福。

妻子和朋友行为异常,流言四起

随着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相继出生,生活渐渐有了压力,我便想着得设法多赚些钱,好养家糊口。恰巧同村的刚子在市区承包了一个小工程,组建了一个十余人的工程队,了解我的意愿后,他便邀请我参加。 跟着刚子干工程虽然很辛苦,但每天都有200元收入,我很欣慰。为了一家团聚,我在市区租了房子,把两个孩子和露露都接了过来。露露烧得一手好菜,而刚子孤身一人在市区,为了感谢他带自己出来赚钱,我偶尔会邀请他到家里吃顿便饭。 2019年,刚子开始不请自来,而且和露露说话十分随意。我总觉得心里不太舒服,但刚子是自己的朋友,和我们夫妻又同村,我自认为他知道“朋友妻不可欺”,便没有多想。 邻居大姐心直口快,有一次,她偷偷告诉我,刚子经常来我家,和露露关系不一般。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后来,我开始突然袭击、偷偷跟踪,虽然发现过露露和刚子在一起,但没有抓住他们出轨的事实。

岳父岳母默认不管束,我心纠结

因为深爱着露露,我一直在容忍,没有去追究,也没有弄清事情的真相,没想到,他们变本加厉,让我难堪。 不久前的一天,母亲打来电话,说露露带着刚子去我岳父岳母家做客,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闹得沸沸扬扬。我忍不住到岳父岳母家质问,没想到他们却不以为然。 刚子是个包工头,手里有几个钱,2019年还和原配离了婚。不少人告诉我,露露和刚子已经在一起数年,他们早就知道,只是不敢告诉我;他们还说我窝囊,让我趁早离婚,摘掉头上的“绿帽子”。可我问过露露,她矢口否认,说自己和刚子只是普通朋友,还说一个村子长大的小伙伴,带他回家也没什么奇怪的。 无风不起浪。我知道,露露和刚子之间不会没事,但他们没有亲口告诉我,我也没抓住事实,不想凭借别人的几句话就结束自己的婚姻,毕竟还有一双儿女。我曾请求岳父岳母管好自己的女儿,他们却置之不理。 我很纠结,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请大家为我指点迷津!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视点

婚外情落幕后的模样

□韩光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制度”;1042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1043条:“家庭应该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上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部分内容,法律用高屋建瓴的方式给我们指明了夫妻间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家庭成员的相处之道,也道出了经营幸福家庭的秘诀。 年少时,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快快乐乐地长大;长大后,我们都渴望能牵手一位知心爱人,在甜蜜的生活中生儿育女;人到中年,我们都渴望儿女成才、事业有成;古稀之年,我们都渴望儿孙绕膝、尽享天伦。如此理想化的人生,都离不开一个幸福的家,这也是我们的习主席在重要场合多次提出要重视优良家风建设的关键所在。 人的一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日积月累、小溪才能汇成江河的经历,所以,我们每走一步,都需要慎重抉择。​ 阿昌和露露都是彼此的初恋,自由恋爱进入婚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可谓幸福小家庭的理想境界。可是我们往往体会不到平淡岁月给自己带来的那份安静和美好,那种一家四口、三餐四季的幸福。在遇到婚外异性送来的那份暧昧时,平静的心湖就会泛起涟漪,此时的你,便幼稚地认为这就是真爱,于是,你开始纠结动摇,一方面舍不得“围城”内的现实安慰,一方面还奢望“围城”外那份异样的心动。在这种漩涡中挣扎,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有着含笑饮毒酒的悲壮,收获幸福结局的少之又少。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我经手的婚姻案件不计其数,目睹过男女双方因相爱而与原配离异,不顾一切走到一起,等结为夫妻后,经过油盐酱醋茶的琐碎后,曾经爱得让天地感动的彼此,激情过后仍然归于平淡,有的甚至反目成仇,相互伤害,直到最后黯然收场;有的人,离开前任再寻真爱后,兜兜转转,再也找不到像前任那样对自己好的人,醒悟时,前任已不可能在原地等待,只留下你痛心疾首、悔不当初;还有的,当你飞黄腾达时,婚外飘来异性的爱,当你身陷囹囵时,曾经令你心动的爱人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落下与子女反目,孤单寂寞无人心疼无人问。 婚外情,是一剂毒药,承受住的,能及时止损,还能够回归家庭;承受不住的,轻者,家庭破裂,重者,因不知妥善处理,一方变成阶下囚,或在监狱内度过,一方或被伤,或失去生命。婚外情,开始于美好和心动,终结于失望和落寞。 露露,你一定要明白身上的责任,你有义务让一双儿女幸福成长;你更需要明白,即使自己与刚子有好感,但若你真嫁给他,后半生也不会幸福。你会体会到不能亲自抚养孩子的痛苦,你会因抚养孩子与刚子起纷争;若刚子不考虑周围人的评价与你发生婚外情,那么,日后你也一样会遭受背叛。试想,这样没有道德感和责任感的人能够牵手一生吗?希望你正确处理与刚子的关系,保持合适的距离,毕竟,异性相处需要有分寸感。已经是两个孩子母亲的你,需要引领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对于阿昌,面对可能走向人生歧途的妻子,你需要帮助她尽快走出这个漩涡。一方面,你需要增加一家四口的相处时间,让家庭关系更紧密;另一方面,你需要和露露深入交流,让她明白,不要因为贪图眼前暂时的物质利益,而葬送一个原本平静幸福的家。家不是因为物质富有而幸福,而是因为家人之间有情才温暖。 “围城”外的爱情,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美好,落幕后的婚外情,悲惨和悔恨交织,再也不可能拥有相伴终老的美好……

(作者系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律师)

回音壁

上周,本版刊登了《感谢“爹娘”,让我远离孤苦无依》一文,分享了佳佳与大爷大娘之间跨越血缘的亲情故事。现撷取微信公众号精选留言如下:  @菏泽新志: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却是发自骨子里的善良。无怨无悔的养育和义无反顾的回馈,这爱的项链串起的是家的温馨,更是情的接力。  @一棵树:本期故事令人泪目又心生温暖,不禁感叹:人间自有真情在!在为佳佳幼年的不幸感到无比心疼的同时,我又为她能遇到大爷大娘那样的良善之人感到万分庆幸。养育之恩大于天,穷极一生报不完。佳佳能理解、感悟、体味到亲人养育她的艰辛和一片苦心,实在是难能可贵,相信他们一家人以后更会相互扶持与珍惜,获得圆满而幸福的人生,因为懂得珍惜和感恩的人会得到苍天的眷顾,运气永远不会差。祝福!  @烟花三月:这是一份血脉相通的亲情之爱,更是一曲无私奉献的善良之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在佳佳伯父伯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到了至善至美的人性的光辉!  @曹州人:爱是一条绵延不尽的河,滋润着爱与被爱的人,它能催人奋进、温润人心。文中的佳佳被无私的爱温润了18年,长成了内心温柔、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女子,同样报之以爱。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被爱着的人爱着。相信他们的未来依然温馨幸福!  @继亮:十八年来,伯父伯母的呵护,是伟大的爱,是心底无私的爱,是无价的爱,是终生报答不完的爱。佳佳选择回到他们身边是正确的。希望佳佳事业蒸蒸日上,父母健康快乐!  @徐秋灵:孩子,你是幸运的,生母大失血,被大娘所收养!三十年前,我的孩子因难产而夭折,我因大出血休克又苏醒,丈夫不在家,无人问津,一辈子的心疼!​  @happyfish61:人家自有大爱在!为了养育侄女,而放弃生二胎,在没有男孩会受到另眼相看的农村,这需要爱,更需要勇气!知恩报恩!好人一生平安! 友燕 整理

2021-08-27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49539.html 1 人到中年,我的婚姻亮起红灯 /enpproperty-->